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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顧問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顧問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顧問合同 篇1

甲方:醫院

乙方:xxxx

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董律師(聯繫電話xxx)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醫院有關醫務服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對醫院改革、改制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制定醫院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據醫院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5、根據醫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宣傳法律法規。

6、不定期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7、為醫院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其律師見證書。

8、協助醫院與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聯繫,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重點法律事務

1、為門診病歷資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見,防範門診醫療糾紛發生時醫院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2、為急診、急救醫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規範急診、急救程序和有關醫療文書書寫防範因情況緊急遺漏相關記錄,導致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3、從法律層面規範檢查檢驗的申請、報告程序。

4、為臨牀診斷、治療、護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相關記錄(文書)出現法律效力瘕疵。

5、為藥劑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出現與治療、護理聯繫脱節導致醫療糾紛。

6、為各種醫療同意書、風險告知書書寫提供法律意見,防範侵犯醫方知情權導致醫療糾紛。

7、為拒絕醫療、不配合醫療相關文書製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患方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為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醫療文書管理提供法律幫助。

9、提出法律意見規範醫院科室間醫療協作(會診、轉科等),防範科室間聯繫脱節,導致醫療糾紛。

10、為家庭病牀管理,院外診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11、為醫院實習人員管理提出法律意見。

12、為院際會診、協助診療提出法律意見,參與院際長期醫療合作談判。

13、協助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法律培訓。

14、為出院醫囑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後續醫療糾紛。

15、發生醫療糾紛時,協助醫院與衞生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聯繫。

16、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和解、調解。

17、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行政處理,醫療損害責任鑑定。

18、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訴訟。

(三)其他法律事務

1、為醫院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2、為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採購提供法律諮詢。

3、醫院基建、裝修工程的招標事務,有關合同審查。

4、醫院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人身、財產、責任保險索賠糾紛。

5、其他法律事務。

三、雙方商定,本合同期限為一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甲方向乙方繳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元整,合同生效後全年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以及辦理見證、催討欠款等事項,依法另定委託合同。乙方對甲方委託上述事務優先辦理,並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合理收費(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存檔一份。

甲方:醫院

法定代表人:院長

地址: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顧問合同 篇2

委 託 方:(下稱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電 話:

受 託 方: 深圳市金佰利物業顧問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區景田路擎天華庭擎天閣32A

法人代表: 李勇剛

電話: 0755-83056459

傳真:0755-83056485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XXXX項目委託策劃銷售顧問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委託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對位於XXXX市XXXX項目進行項目營銷策劃及銷售過程的跟蹤。

二、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首次報紙廣告刊登後八個月止。

三、 委託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內容包括:項目前期策劃、銷售策劃和項目銷售跟蹤服務三部分。

2、乙方應在簽訂合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一份詳盡的項目前期策劃報告書。在甲方的建築方案(包括建築外立面效果圖、小區規劃圖、户型平面圖)審批通過後二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一份詳盡的銷售策劃報告書。

四、 委託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顧問服務的總費用(以下簡稱顧問費)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項目策劃銷售顧問費,費用為人民幣30萬元,第二部分為項目跟蹤服務費,費用為項目實際銷售總額的.0.5%(不計額外獎金)。如果項目交由金達利代理銷售,則營銷策劃諮詢服務的收費可優惠為人民幣10萬元整。

五、 甲方付費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先預支乙方項目營銷策劃前期市場調查費用及人員雜費人民幣10萬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項目前期策劃報告書後5天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人民幣10萬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供銷售策劃報告書後5天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人民幣10萬元整。

4、在委託顧問期間,當銷售率達到90%以上(包括90%)時,甲方另向乙方支付獎金人民幣5萬元整。

5、項目跟蹤服務費用:每月5日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上月內甲方與客户簽定《購房認購書》的所有單位。結算以當月達到的實際銷售率為標準。

6、甲方將乙方的策劃顧問費和銷售跟蹤服務費扣除5.2%的税費後,向乙方支付策劃及銷售代理費用的94.8%。

7、營銷策劃顧問費的取費標準對“已銷售”的定義為:甲方收到購房客户交來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8、甲方樓盤銷售率按下列公式計算:

樓盤銷售率=已銷售的樓盤面積/樓盤的可售面積

在簽訂正式合同前,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退房,所退面積不計入銷售率。

六、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確保樓盤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

2、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完善的經濟技術指標、建築外立面效果圖、標準層平面圖、小區規劃圖等資料。

3、向乙方提供包括惠州市經濟發展、房地產市場發展、政府有關政策等有關資料。

4、保證按合同規定支付諮詢費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諮詢服務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

2、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項目前期策劃報告書和銷售策劃報告書。在提交項目前期策劃報告書和項目銷售策劃報告書後,若甲方對報告有疑問,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解釋。

3、在甲方銷售過程中提供全程營銷顧問服務,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配合甲方工作,並根據甲方需要隨時協助甲方解決策劃方案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為甲方的銷售人員提供培訓服務。

5、乙方根據項目進度向甲方提供有關項目宣傳推廣的專業意見(如廣告創意、宣傳品的製作及設計方案、環境設計及其他有關項目包裝的建議等等)及推薦相應的專業公司,包括環境景觀規劃公司、廣告公司、禮儀公司、模型公司、室內設計公司。

6、乙方有權及時修正甲方執行策劃方案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如甲方拒不改正,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 合同違約責任

若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未向甲方提供項目前期策劃報告書和銷售策劃報告書,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後期款項。

如乙方按期,而甲方付款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日該筆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違約金,且不影響合同後期有關收費及付款方式。

八、合同仲裁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立補充合同或直接製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 日籤於XXXX

顧問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因甲方在中國大陸房地產投資的需要,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務期限屆滿需要延期的,甲方應當最遲在服務期限屆滿前30日向乙方提出續約的書面通知;續訂協議的相關內容由甲乙雙方根據當時的情勢另行約定。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 投資顧問服務

2.1.1 投資前期的投資顧問服務

受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收集信息,進行市場調查,選擇房地產開發的類型,尋找有利的投資機會。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信息和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圍繞資金籌措、融資方案制定、經濟效益分析等內容進行研究,並出具《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

乙方參與設計房地產項目投資架構和交易模式。

乙方負責起草相關法律文件並參與房地產項目投資談判。

乙方負責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並辦理相關工商事務。

乙方負責協調甲方同房地產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產相關主管部門的關係。

2.1.2 投資實施期的投資顧問服務

受甲方委託,乙方起草拆遷安置與補償相關的法律文件並參與同原業主的談判和法律文件的簽訂。

受甲方委託,乙方參與“招牌掛”活動,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預登記和登記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乙方負責協助辦理施工建設、房地產銷售等過程中需要的審批手續和相關證照。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資金進行監督管理,保證資金運行安全。

2.2 融資顧問服務

2.2.1 融資前期的融資顧問服務

受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和投資可行性分析。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資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編制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文件。

乙方協助甲方制定融資策略和融資方案。

乙方協助甲方對其房地產項目進行包裝。

乙方協助甲方設立項目公司或對已有公司進行規範化整頓。

乙方負責篩選和推薦有實力和有意向的境內外投資者。

2.2.2 融資實施期的融資顧問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進行推介和路演。

乙方負責修改和優化融資方案。

乙方負責起草《投資協議書》、《融資協議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乙方負責引見投融資雙方或多方見面直接洽談。

受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完成評估、審計、驗證、法律等相關事務。

乙方參與融資談判並積極促成投融資雙方或多方簽訂《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等其他法律文件。

乙方負責督促投資方積極履行《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的相關內容,爭取資金儘早到位。

乙方提供資金到位後的其他融資顧問服務。

第三條 服務團隊

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資專業人員、財務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聯絡人員各一名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

3.2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換其他人員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

3.3 甲方應當指定至少一名聯絡人員和乙方負責聯絡。

第四條 服務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的,甲方應當首先和乙方簽訂本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4.2 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企業基本信息材料、房地產項目詳細信息和相關材料以及聯絡人員的聯繫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户檔案,及時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4.3 乙方聯絡人應當於每月5日前通過書面或郵件等方式向甲方負責人反饋上月工作進展情況。

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工作內容或工作進度需要調整的,應當積極與對方協商,並採取適當的措施。

4.5 涉及到委託授權業務的,甲方還應當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權文件。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資顧問費分為兩種形式的費用:一種是固定的顧問年費;另一種是佔募集資金一定比例的融資顧問費。

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顧問年費為人民幣拾萬元整。

本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

本合同簽訂後第6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如果當時本合同已解除或終止,則免除甲方支付該部分費用的義務。

5.1.2 募集資金到位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按照募集資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按比例分段累加計算):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資顧問費;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上(含本數)壹億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資顧問費;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壹億元以上(含本數)部分的,按1%支付融資顧問費。

5.1.4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商業計劃書》的撰寫和編制費用不包含在投融資顧問費之內,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2 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過程中,乙方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主動安排接待的除外。

5.3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向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和房地產評估、房地產代理等中介機構支付的費用,以及其他經過甲方事先同意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甲方應當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銀行開户相關信息如下:

户 名: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開户行:

帳 號: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關資料都是真實的、合法的。

6.2 甲方應當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於乙方與投資者商洽有關事宜。

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關主體或其房地產項目發生重大變化影響投融資顧問合同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

6.4 甲方有權利向乙方瞭解投融資事項的進展情況。

6.5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

6.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接觸並私下達成損害乙方利益的協議或承諾。

6.7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沒有續約的,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三年內,因乙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促使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達成融資協議的,甲方仍必須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數額的融資顧問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等報酬。

7.2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7.3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相關義務。

7.4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報告相關事務的進展過程。

7.5 乙方應當採取積極有效的辦法促成甲方與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

7.6 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承諾,或損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為。

第八條 變更和解除

8.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2.1 乙方重大過錯,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重大損失”是指損失的經濟價值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

8.2.2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沒有繼續履行必要的。

第九條 保密義務

9.1 “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9.2 甲乙雙方應對投融資事項涉及的所有商業祕密保守祕密,除用於本合同目的外不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後,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繼續適用,並無時間限制;除非該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已經為公眾所知曉。

9.4 一方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對方的商業祕密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之時不能預見、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協議簽署之後出現的阻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所有事件。此種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國內或國際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機構行為、傳染病、民眾騷亂、罷工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期間應中止履行並自動延期,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3 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隨後15 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充分證據。

10.4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甲乙雙方應立即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並盡一切合理努力,將此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約定的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1.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後,10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應當向乙方承擔數額為未支付部分20%的違約金。

11.1.2 除前款約定的情形外,甲方違約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七條約定得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2.1 乙方違約但相關義務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11.2.2 乙方違約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減少或免除固定年費。

11.2.3 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方是於港澳台註冊的法人主體或自然人的,應當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國大陸的法律)。

12.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通知、送達

13.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議首頁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開户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3日內,將新的地址、電話或開户銀行、賬號書面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13.2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 一般條款

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修改或變更,甲乙雙方應依修改或變更後的國家法律、法規更改有關條款,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甲乙雙方皆有履行其餘條款的義務。

14.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終止。

14.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欄)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4

┌──────┬─────────┬─────┬─────────┐

│會員姓名││會員類別││

├──────┼─────────┼─────┼─────────┤

│會期││諮詢費││

├──────┼─────────┼─────┼─────────┤

│會員編號││客服人員││

└──────┴─────────┴─────┴─────────┘

立合同書人:(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富投資:(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 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短信、傳真、 e-mail )。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短信會員 /季 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 /季 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 /季 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 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發佈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祕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執行,有效時間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計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税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籤 約 日:籤 約 日:

顧問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基礎管理、發展戰略、組織管理、企業文化與人力資源管理(包括人力資源規劃、人才招聘與評選、崗位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常年管理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諮詢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與服務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顧問服務分為日常管理顧問服務和專項管理諮詢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項目提供專項的管理諮詢服務。

(一)日常管理顧問服務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基礎管理、企業發展戰略、組織管理、企業文化與人力資源管理(包括人力資源規劃、人才招聘與評選、崗位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項方面的日常管理顧問服務。內容包括:

企業基礎管理:對甲方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規範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導和諮詢;

企業發展戰略:對甲方公司總體戰略、發展戰略(經營模式、管理模式與盈利模式)與競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指導和諮詢;

組織管理:對甲方公司組織結構的設置、三定工作(定編、定崗、定員)、工作流程設計、組織創新與變革等提供指導和諮詢;

企業文化:對甲方公司的企業文化的建立和創新提供指導和諮詢,包括企業願景目標、企業使命、宗旨、經營理念、管理哲學等的建立和創新;

人力資源管理:對甲方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的制定,崗位管理體系、績效管理體系與薪酬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創新,人才招聘與評選工作的`開展及相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提供指導和諮詢。

服務方式

乙方保證每個月至少 天駐點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專用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保證乙方工作的正常進行;

乙方應參與甲方組織召開的有關公司發展方面的會議,每個季度至少一次,並建設性的提出諮詢指導的建議和意見。

(二)專項管理諮詢服務

服務內容

1、管理培訓。乙方為甲方提供現代管理觀念、管理理論和管理與領導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服務。

2、專項管理諮詢。對甲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對某個管理領域(基礎管理、發展戰略、組織管理、企業文化與人力資源管理等)取得重大突破,或需要對這個管理領域進行創新和變革時,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的管理諮詢服務。

服務方式

對於管理培訓和專項管理諮詢服務必須另外單獨立項,特別對於專項管理諮詢服務還必須簽署專項管理諮詢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顧問費用與支付方式:

日常管理顧問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為 元/天(乙方為企業提供管理諮詢服務的社會公開標準費用為3000~5000元/天)。乙方為甲方提供長期管理顧問服務,甲方應於每個月的月初向乙方支付日常管理顧問費用 元。

專項管理諮詢服務:

1、管理培訓服務費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管理培訓服務的費用標準為500元/小時(乙方為企業提供管理培訓服務的社會公開標準費用為800~1200元/小時)。()對於已經在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專項管理諮詢服務中明確界定的管理培訓內容,甲方不必再向乙方單獨支付管理培訓服務的費用。

2、專項管理諮詢服務費用。對於專項管理諮詢服務,按照在諮詢項目的重要性與緊迫性、項目操作期限的長短、項目操作的難度、項目操作的最終效果等因素,甲方應以每月 萬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項目諮詢費用。專項管理諮詢服務費用的支付必須在簽署的專項管理諮詢的補充協議中進行明確的説明。

3、支付方式。專項管理諮詢服務(包括管理培訓)的費用每個季度末支付一次,支付的標準的為這個季度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管理諮詢服務和管理培訓服務費用總額的70%,餘下每個季度30%的專項管理諮詢服務的費用,將在年底甲方對年內乙方提供的每個專項管理諮詢項目的運行和相關制度實施的效果進行合理評估後統一支付。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要求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管理諮詢和管理顧問服務。

1、2 要求乙方按時提供各專項管理諮詢項目的方案,並對提供的各項方案享有完全知識產權。

1、3 按時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1、4 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按時保質保量向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2、2 對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議,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

2、3 按時向甲方收取顧問費。

2、4 遵守諮詢師職業道德準則,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2、5 接受甲方對服務質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提出改進的措施。

四、合同的終止: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顧問服務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提供管理顧問和管理培訓服務的質量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且經過2次改進後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時,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合同因以上原因終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發生在合同終止後的顧問費用,已經甲方確認的前期管理顧問服務和專項管理諮詢的工作成果甲方應支付乙方相應顧問和諮詢費用。

五、協議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第一筆日常諮詢顧問費用後,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3、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在協議書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6、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日期:

日期:

顧問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廳為甲方員工提供餐飲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服務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項

1、服務形式:乙方負責組織、管理本公司員工在乙方餐廳內,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自負盈虧。

2、服務期限: 壹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3、服務對象:甲方全體員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5、供餐服務時間、消費結算方式:

(1)甲方員工自行到餐廳用餐,供餐實行明碼標價,甲方員工持餐卡購買。

供餐時間: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 13:30 ;晚餐:17:30至 19:30

(2)乙方為甲方所有員工統一辦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內金額只限於在乙方餐廳內就餐、小賣部消費。

(4)乙方餐卡初次辦理不收取工本費和任何押金。甲方員工應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擔。如需要補辦應交納卡片工本費人民幣貳拾元整。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自主管理、經營餐廳,包括但不限於組織、管理本公司派駐的員工、原輔料的採購、餐廳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權要求用餐人員遵守餐廳用餐秩序,維護餐廳衞生。

(3)乙方有權拒絕為在規定的用餐時間外用餐的人員提供服務。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餐飲服務中,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龍巖市飲食食品衞生管理辦法>>以及甲方有關安全、環保、衞生的'規定,建立食品衞生管理制度,杜絕食品衞生事件的發生。

(2)乙方派駐的員工應體檢合格,持有健康證方能上崗。

(3)乙方應在餐廳中配備餐廳主管,負責餐廳的現場管理,及時瞭解乙方員工的需求,及時處理乙方員工的投訴,組織員工改善服務,提高用餐人員滿意度。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是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環保、衞生的規定,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餐廳的衞生、食品的質量、進貨發票。對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2)甲方有權將就餐人員的正當意見和投訴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協調處理。

(3)甲方有權就在用餐時間外需臨時加餐事宜同乙方協商處理。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的員工進行上崗前關於甲方的安全、環保、衞生規定的培訓。

(2)甲方用餐人數在增減在十人以上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調整。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衞生事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造成食品安全、衞生事件的,經衞生部門認定屬乙方責任的,應按《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在提供的食品中發現頭髮、線、菜蟲等一般異物,乙方應重新免費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還餐費。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發生類似異物,甲方應立即停止該食品的售賣,並向甲方做出書面整改意見。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在提供的食品中發現蒼蠅、蟑螂、蚊子、玻璃、金屬等嚴重異物,甲方應立即停止該食品的售賣,並向甲方做出書面整改意見。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約定,無故終止本合同應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10000元。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約定,無故終止本合同應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10000元。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第(2)項約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時調整供餐造成甲方員工無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造成乙方收入減少的還應予以補償。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簽的優先權。

2、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於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諮詢,提供律師諮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託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範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並促使公司的規範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於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並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後,一方為甲方出具關於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